自然灾害频频发生,企业损失要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查看更多
自然灾害频频发生,企业损失要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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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8-13
自然灾害年年都有,但今年却格外属于多事之秋。
暴雨、台风、洪水,乘着热浪扎堆而来。恐怕谁也没想到,在国内疫情逐渐向好的时候,还要面临这样一系列的打击。
身处其中的企业,更是没有喘息的余地。
仓库被淹、物流受阻、生产陷入停滞……企业或多或少都造成了些损失。而灾害过后,只能尽量做好恢复工作,将损失降到最小。
幸好,对于不可抗力给企业造成的损失,相关税费政策的支持从不缺席。
财产损失税前扣除
-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损失,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之后的余额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纳税人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 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三年内结转。
-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可在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 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赞助、捐赠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提醒:
- 企业注意判断公益性社会组织的税前扣除资格是否在有效期内。
- 企业向外捐赠时,要及时取得捐赠票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
减免税项目
- 个人获得救济金、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注意:个人须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增值税
- 企业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资产损失,不属于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的“非正常损失”,损失的资产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继续参与应纳税额计算。
- 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征收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 税试点的通知》
房产税
- 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和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车船税
- 对受地震、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车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以上就是企业在遭受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时,可以采取的税务处理办法。受灾的企业可以通过适用对应的政策,及时为企业减小些经济损失以及负担。
最后,灾难过后,也希望所有企业早日重整旗鼓,再创辉煌!